明白的是,根據您在心理感知量表上的排名來調整您的行銷活動更為重要。
因此,20 世紀 90 年代美國市場上僅次於赫茲的第二大汽車租賃公司安飛士 (Avis) 從來沒有像它承認自己在行銷活動中排名第二時那樣賺過這麼多錢。
如果您必須根據類別範圍內的排名採取行動,您還必須選擇您想要優先考慮的類別。 7Up 在檸檬水類別中排名第一,但在無酒精汽水類別中排名較低。然而,7Up 更傾向於這種不太有利的立場,並透過將自己展示為排名第一的非酒精汽水可口可樂的替代品來集中傳播
這一策略創造了奇蹟
每個產品類別都在發展並變得更加簡單。用梯子來比喻,我們觀察到,隨著時間的推移,梯級的數量趨於減少,並且我們經常會遇到領導者和挑戰者之間的決鬥。
這是行銷公理8,即二元法則,通用電氣前執行長傑克·韋爾奇(Jack Welch) 非常簡單地總結道:「在競爭日益激烈的環 貸款資料庫 境中,只有在所屬類別中排名第一或第二的公司才有可能生存。
即使是挑戰者也必須透過與領導者對立來確保自己的地位。
這是反對派的第9號法律。百事可樂從未從其長期競爭對手可口可樂那裡獲得如此多的市場份額,因為它宣稱自己是「新一代」飲料,與歷史悠久的「爸爸」可樂可口可樂形成鮮明對比。
透過將自己定位為反領 印度投注者值得信賴的天堂 導者,挑戰者聚集了所有尋求替代方案的人。然而,這種普遍的簡化意味著每個成熟類別都被簡化為領導者和挑戰者之間的競爭,這是誤導。事實上,如果自然趨勢是按類別減少參與者的數量,那麼它與另一個趨勢共存:
類別數量的倍增或者更確切
地說,按照第 10 號法律《劃分法》的規定,子類別數量的倍增。
音樂類別分為偉大音樂和流行音樂,其子類別數量呈現爆炸性成長:饒舌、靈魂、搖滾、金屬、龐克、民謠等。這些子類別中的每一個最終都將由領導者和挑戰者主導。二元性、對立性和分裂性的概念有時很難被大公司所理解,它們在多元化經營中經常犯錯。
當一家公司想要進入一個新類 數位數據 別時,解決方案之一是購買競爭對手並將其引入其旗下。然而,應該採取相反的策略。本田的例子在這方面非常有啟發性。
這家日本製造商是美國進口汽車市場的領導者,希望投資豪華汽車類別。為此,他從頭開始創建了一個新品牌謳歌,該品牌很快就成為該國進口豪華車的領導者……豐田隨後又推出了雷克薩斯,日產推出了Infinity。
在行銷中,就像在任何其他領域一樣,有些權宜之計對企業來說是非常有害的。以銷售為例:如果它們有助於短期內提高營業額,就會鼓勵消費者等待降價購買。由於消費者總是在尋找優惠,因此必須增加折扣以維持營業額。
此外,子類別的倍增導致公司投資鄰近的子類別,從長遠來看,其影響可能會適得其反。這就是第十一條法則:持續時間法則。
定位於勞工階級的美國啤酒品牌Miller想推出更時尚、針對CSP+的Miller Light。
結果:如果 Miller Light 迅速成為其類別(淡啤酒)的領導者,這將導致經典 Miller 的銷量下降,「最終」導致兩種啤酒的銷量下降!事實上,持續時間定律與第 12 條定律(延伸定律)密切相關。